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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监狱中心医院医用氧采购项目(重招)采购公告

     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省监狱中心医院的委托,对广东省监狱中心医院医用氧采购项目(重招)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 项目编号:F2009AC09-ZCY3C
二、 项目名称:广东省监狱中心医院医用氧采购项目(重招)
三、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捌万元整(¥380,000.00)
四、 采购数量:1项
     采购项目内容:医用氧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采购最高限价:①医用氧气单价最高限价:¥33.00/瓶;②医用液氧单价最高限价:¥595.00/罐。采购品目:A1199其他医药品。                    
五、 合同履行期限:达到以下条件之一供货合同终止:①自签订供货合同之日起满2年之日止。②自签订供货合同之日起采购金额达到人民币380,000.00元之日止。
六、 须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3.落实《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七、其他要求:
   1、响应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整体报价,只对部分内容报价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或采购预算的均将视为无效响应。 
   3、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4、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响应供应商只允许以一个响应方案参与。
八、供应商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公司参与响应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四)不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1、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已办理获取并成功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1)供应商必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如为医用氧生产类企业的,其生产范围必须包含医用氧(气态氧、液态氧);如为医用氧充装类企业的,其生产范围必须包含医用氧分装(气态氧)。(2)供应商如为医用氧生产类企业的,必须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含氧【压缩的或液化的】;供应商如为医用氧充装类企业的,必须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含氧【压缩的或液化的】。(3)供应商必须具有《广东省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批准范围必须包含氧的压缩气体及低温液化气体类别。
(八)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
   1.供应商通过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址:www.gd-zc.net)进行下载《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并严格按要求填写及加盖供应商公章。
   2.说明事项:
  (1)供应商须保证所登记信息合法、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成功办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的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
  (2)若供应商获取文件方式采用邮寄的,具体事项可我司工作人员联系(邮箱:zc@gd-zc.net)。采购代理机构将采用收件方付款形式寄出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九、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0月29日期间(上午 9:00-12:00和下午2:30-5: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到(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A号5楼506室)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00,售后不退。
十、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日09时30分
十一、提交响应文件地点:(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A号506室开标大厅(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二、开启时间:2020年11月3日09时30分
十三、开启地点:(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A号506室评标1室(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四、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0月27日止。
十五、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小姐        联系电话:020-3780311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020-86423615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A号506室
(三)采购人:广东省监狱中心医院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石潭西路88号

发布人: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