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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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文化馆新馆藏品库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1-18765

      项目编号:Z2108AG09-ZCY3

      项目名称:广州市文化馆新馆藏品库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采购需求:合同包1(藏品库房专用设备采购及库房装修提升)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图书档案设备 新馆藏品库房设施设备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 -
1-2 其他图书档案设备

       ◆B级文物库房门

8(樘) 详见采购文件 - -
1-3 其他图书档案设备 ◆多功能文物储藏专用柜(展示型) 9(组) 详见采购文件 - -
1-4 其他图书档案设备 ◆密集型防震挂画柜架 11(组) 详见采购文件 - -
1-5 其他图书档案设备 ◆库房专用恒温恒湿机组①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 -
1-6 其他图书档案设备 ◆库房专用恒温恒湿机组②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 -
1-7 其他图书档案设备 ◆库房专用恒温恒湿机组(精密型)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项目正式进场(按工程总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工作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提供上述证书或证件的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1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详见《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注: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藏品库房专用设备采购及库房装修提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注: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藏品库房专用设备采购及库房装修提升)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4日至2021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0号三层(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0月1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0号三层开标室(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0号三层开标室(一)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供应商通过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址:www.gd-zc.net)进行下载《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并严格按要求填写及加盖供应商公章。

2.说明事项:

(1)供应商须保证所登记信息合法、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成功办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2)若供应商采用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具体事项可与我司工作人员联系(邮箱:zc@gd-zc.net)。采购代理机构将采用收件方付款形式寄出招标文件,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售后不退。

(3)供应商在参与本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进行注册登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文化馆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艺苑北路47号

联系方式:020-8421856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0号3层整层

联系方式:37803113

   附件-招标文件

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