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信息公告
采购公告 更正/澄清公告 结果公告 采购前调查(公示)

广州市文化馆2024年创排基地创作惠民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2403CC04-ZCY3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文化馆2024年创排基地创作惠民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广州市文化馆“一团火”曲艺创作基地创作惠民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市群之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广州市花都区罗仙村16队7巷1号   560,716.00元

合同包2(广州市文化馆舞蹈创作排演基地、音乐创作排演基地创作惠民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市群之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广州市花都区罗仙村16队7巷1号   578,389.00元

合同包3(广州市文化馆岭南曲艺传习所创作惠民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南粤鼓韵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广州市越秀区广花二路瑶华街101号103房 56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广州市文化馆“一团火”曲艺创作基地创作惠民服务):

服务类(广州市群之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 广州市文化馆“一团火”曲艺创作基地创作惠民服务 广州市文化馆创作活动部创排基地中心 按采购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项目具体执行及结束时间需以采购人实际下达的通知为准) 按采购文件要求 560,716.00

合同包2(广州市文化馆舞蹈创作排演基地、音乐创作排演基地创作惠民服务):服务类(广州市群之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1 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 广州市文化馆舞蹈创作排演基地、音乐创作排演基地创作惠民服务 广州市文化馆创作活动部创排基地中心 按采购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项目具体执行及结束时间需以采购人实际下达的通知为准) 按采购文件要求 578,389.00

合同包3(广州市文化馆岭南曲艺传习所创作惠民服务):服务类(广州南粤鼓韵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3-1 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 广州市文化馆岭南曲艺传习所创作惠民服务 成交供应商需对采购人岭南曲艺传习所进行辅助管理(内容含基地原创作品创作、作品修改提升、基地日常排练、音乐 制作、道具服装设计制作、协助组织全年惠民展演活动、协助举办基地专场展演活动)。 (1)成交供应商需协助基地完成1件原创曲艺作品创作,提供不少于1名从事曲艺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对作品进行提升和指导创作工 作。 (2)成交供应商需为原创作品的文本、唱腔设计、编排等创作工作进行优化提上。 (3)成交供应商需为原创作品提供音乐制作、录音合成制作等服务。 (4)成交供应商需组织“岭南曲艺传习所”开展日常排练工作,全年排练次数不少于30次。 (5)成交供应商需协助“岭南曲艺传习所”完成全年创作任务、惠民演出展演工作,提供演出执行服务工作,包含组织展演工作、舞台执 行工作、舞美设计制作工作。 (6)成交供应商需为“岭南曲艺传习所”提供一名从事群文艺术工作人员对基地进行辅助执行,该人员负责对基地日常工作进行管理,提 供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排练期间工作餐、饮用水、道具运输等执行工作。 (7)成交供应商须在每场群众性文化活动结束后开展观众满意度调查,每次调查样本在20份以上,且要求满意度达到90%以上。 (8)线上惠及群众人次不少于20万人次;线下惠及群众人次不少于0.5万人次。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项目具体执行及结束时间需以 采购人实际下达的通知为准)。 详见投标文件 566,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华(采购人代表)、秦丽华、任秀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以中标(成交)通知书中的中标(成交)金额作为采购代理费用的计算基数。2.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进 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5]299 号) 规定,参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 号及 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的“服务类”的规定和标准。3.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计方式进行收取。关于“差额定率累进”计算方式: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4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额公式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400-100)万元×0.8%=2.4万元;合计收费=1.5+2.4=3.9万元。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广州市文化馆“一团火”曲艺创作基地创作惠民服务 0.841074 中标(成交)供应商
2 广州市文化馆舞蹈创作排演基地、音乐创作排演基地创作惠民服务 0.867583 中标(成交)供应商
3 广州市文化馆岭南曲艺传习所创作惠民服务 0.8490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广州市文化馆“一团火”曲艺创作基地创作惠民服务):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综合诚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州市群之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51.00 30.00 4.67 10.00 95.67 1 1
广州市艺鸣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5.67 4.00 4.67 9.92 44.26 2 2
朝光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17.33 1.00 4.67 9.91 32.91 3 3

合同包2(广州市文化馆舞蹈创作排演基地、音乐创作排演基地创作惠民服务):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综合诚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州市群之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51.00 30.00 4.67 10.00 95.67 1 1
广州市艺鸣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5.67 4.00 4.67 9.95 44.29 2 2
朝光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17.33 2.00 4.67 9.93 33.93 3 3

合同包3(广州市文化馆岭南曲艺传习所创作惠民服务):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综合诚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州南粤鼓韵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9.00 26.00 4.67 10.00 89.67 1 1
佛山市晨枫体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5.67 0.00 4.67 10.00 40.34 2 2
广州市旭和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5.33 0.00 4.67 10.00 40.00 3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文化馆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中路288号广州市文化馆新馆

联系方式:288328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0号3层整层

联系方式:020-37803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裕芬

电  话:020-37803113

本公告附件如下: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广州市群之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2: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广州市群之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3: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广州南粤鼓韵文化艺术有限公司).pdf

 

广州市文化馆2024年创排基地创作惠民服务项目报价明细附件.zip

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