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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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曾祖代种猪场(新建)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东广州曾祖代种猪场(新建)  (项目名称)已由 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4-440117-04-01-19096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广东壹号种芯种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丁坑村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建设项目占地592301.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3107.7平方米,占地592301.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3107.7平方米,总投资约为14259万元,为建设广东广州曾祖代种猪场(新建),3000头种母猪,150头种公猪,主要功能是选育高性能本土猪,年测定约10000头种猪。本建筑物最高19.5米,共5层,最大单体建筑物面积为14996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物跨度为8.27米。
2.3最高投标限价(元):人民币 捌仟伍佰万零壹仟肆佰叁拾元肆角伍分(¥85,001,430.45);其中已包括“安全生产措施费”为人民币2,344,117.82元(该费用为固定的且不作竞争性费用,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2.4计划工期:施工总期为60日历天。计划于2025年12月1日前开工,2026年2月1日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自发包人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原则上应当)在30天内完成室内设备安装条件(室内设备安装条件指:依据招标文件及施工现场情况,完成设备安装所在楼层单元(包括但不限于其范围内的墙体、吊顶、地面及漏缝板等的有关砌筑施工及安装铺设)达到符合设备进场安装的合格条件)并移交提供给发包人进行设备安装,但最迟必须于2026年1月1日前完成。
2.4招标范围: 按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完成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工程(含清除、临水、临电等)、土建工程(含基坑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钢结构(钢结构1层,最高钢结构高度为6.89米、最大钢结构单跨跨度为15.9米、最大钢架构单体建筑面积为7498平方米、单体钢结构工程的钢结构总重量为107.4吨)、安装工程(含电气、给排水等)、配套公用工程(含项目地内供配电工程等)、室外配套工程(含室外道路工程、绿化工程、室外照明工程等)、其他工程(含树木迁移、标识系统建设等);管理和配合服务包括对本项目由发包人依法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实施管理和配合服务、协助发包人后续根据相关政策进行有关程序的申请等。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合同及有关资料为准。
2.5承包方式:根据发包人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规定的范围内的工程内容,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投标报价,由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范围和图纸内容实行工程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各系统调试及联合调试、包承包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运行维护管理及相关部门有关手续、包招标人后续根据政策依法申请有关程序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及建设项目档案组卷移交、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工程保险(含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及其他保险)、包竣工图编制(须满足规划等各专项验收要求)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3.1.1投标人持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1.2投标人持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2.2项目负责人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2.3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专职安全员需同时具备:
3.3.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
3.3.2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4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若为新成立的企业,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
3.5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且不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
3.5.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5.2未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或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5.3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4参加本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投标时以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3.6 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及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投标时以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3.6.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 14:0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0号三楼)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 14:00时至 17:00 时,在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0号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含图纸、清单)每套售价 ¥1000.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具体事项可与我司工作人员联系(邮箱:zc@gd-zc.net)。招标代理机构将采用收件方付款形式寄出招标文件,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1日9时30分00秒【注:自2025年11月21日9时00分00秒开始受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0号三楼)开标一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zc.net/)上发布。如有补充或修改,以上述媒体发布公告为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东壹号种芯种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新村村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0号三楼  
田中队46号101铺      
邮    编:       510947                              邮    编:       510062            
联 系 人:     黄先生                                联 系 人:    钟工                        
电    话:  020-38105666                        电    话:  020-37803113-813    
传    真:  020-38105666                        传    真:  020-37803115           
电子邮件:  276309874@qq.com           电子邮件:   zc@gd-zc.net                         
网    址:       /                                         网    址:  http://www.gd-zc.net/            
  2025  年  10 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