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2602BG02-ZCY3)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韶关市,翁源县
一、招标条件
本广东韶关祖代种猪场(新建)项目(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400 万元,招标人为广东猪翁种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13300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88032.9 平方米,总投资为28739 万元;建设各类猪舍及辅房设施,包括母猪舍、分娩舍、保育舍、测定舍等;同时建设存栏 5000 头种母猪和 50 头种公猪的黑猪祖代场,配套建设存栏4.8 万头、测定规模 3.3万头的测定场;道路及辅助设施面积 8 万平方米;辅助设施面积 5000 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东韶关祖代种猪场(新建)项目(污水处理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广东韶关祖代种猪场(新建)项目(污水处理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企业资质证书:
1.1.1 工程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提供):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轻纺农林商物粮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通用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1.1.2 工程施工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1.1.3 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工程设计资质:①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 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建市[2007]202 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 号)、《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 (建市(2007)86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 ”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建办市函(2022)36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粤建许函(2022)846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司局函市(2023)116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粤建许函(2023)820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 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粤建规范(2020)1 号)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
(2)工程施工资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2016]226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 ”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 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
1.2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2.1 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提供):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且在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方)单位注册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前述要求证书等级或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粤建规范(2020)1 号)确定)。
1.2.2 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提供):
1.2.2.1 施工负责人即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任人(项目经理)。
1.2.2.2 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①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 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②项目负责人使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③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 180 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 180 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 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一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④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是否有效,按证书注册所在省的规定执行。对于在广东省注册的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或者已超出使用有效期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1.2.2.3 须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1.2.2.4 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1.2.3 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提供):须具有市政工程或环保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1.2.4 安全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提供):安全负责人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 C3)。
注: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1.3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指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新成立的企业,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
1.4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且不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
1.4.1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1.4.2 未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或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4.3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4.4 参加本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投标时以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1.5 不存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1.4.3 及 1.4.4 规定的情形。
1.6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6.1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两家单位(即 1 家设计单位、1 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为联合体主办方,并与联合体成员方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格式可参照招标文件格式)。
1.6.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6.3 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2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2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邮件获取、现场获取(法定假日除外)2、售价:500 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3 月 06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50 号三楼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一)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3 月 06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50 号三楼)开标室(一)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东韶关祖代种猪场(新建)项目(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6-440229-04-01-173852)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广东猪翁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东猪翁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韶关祖代种猪场(新建)项目(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F2602BG02-ZCY3
2.3 建设地点:广东省韶关市翁源县新江镇民治村、江尾镇东鹊村及黄洞村
2.4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13300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88032.9 平方米,总投资为 28739 万元;建设各类猪舍及辅房设施,包括母猪舍、分娩舍、保育舍、测定舍等;同时建设存栏5000头种母猪和50头种公猪的黑猪祖代场,配套建设存栏4.8万头、测定规模 3.3万头的测定场;道路及辅助设施面积 8 万平方米;辅助设施面积 5000 平方米。
2.5 工程估算(概算):
2.5.1 本项目工程估算暂定为人民币贰仟肆佰萬圆(¥24,000,000.00),其中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48 万元,建筑安装(含设备)估算暂定为人民币 2352 万元。
2.5.2 本工程按项目的估算作为最高限价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按“预算不超过概算,结算不超预算 ”的原则执行;施工过程中的变更必须经过发包人审定后方可实施,若发生超出前述原则且属于承包人造成的,则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一切费用。
2.6 计划总工期:总工期为 140 日历天。计划于 2026 年 3 月 11 日前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方发出的开工令为准),2026 年 7 月 20 日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合同总工期日历天数与设计、施工等各分项计划开竣工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6.1 设计工期:设计工期为 15 日历天;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 日内完成深化方案设计成果文件;深化设计方案确定之日起 3 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含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通过发包人确定后 5 日内完成各专业的全部施工图设计(含施工预算),经发包人提出审核修正意见后 2 日内完成全部设计及预算成果文件。
2.6.2 施工工期:施工工期为 125 日历天;承包人应在设计及预算成果文件确定之日起 2 日内完成施工进场准备,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发出的通知为准。
注:项目总工期包括设计、施工且为完成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等各阶段及其等相关的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时间。
2.7 试运行:试运行工期为 30 天;自承包人完成工程建设、设备安装及调试等初步验收之日起进行 30 天满负荷试运行。
2.8 招标范围:新建一座日处理污水能力为 1600m3/d 高效节能型污水处理系统一套及其配套设施。含:粪污收集池、固液分离、堆粪棚、初沉池、调节池、 UASB(黑膜)厌氧池、A/O生化综合池,中水储存池(氧化塘)、沼液存储池、500m3/d 粪污收集泵送系统及 1 间值班室(室内设置卫生间)、沼气发电组、堆肥车间、 2 间无害化车间、5 间双人宿舍(室内设置卫生间)、药剂储存间、小型化验室(室内设置卫生间)、2 间危险废弃物暂存间。
2.9 招标内容:
2.9.1 完成本工程设计:以本项目招标范围及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建设资料为基础,完成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本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 配合有关报建报批及审查工作、配合环评等咨询工作、配合施工验收工作;施工阶段的现场指导与监督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场);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及完成发包人交代的其他任务,有关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做增加;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2.9.2 完成本工程施工:以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最终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总承包, 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
注: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经发包人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经发包人审定的工程量清单及造价预算书、发包人在本工程过程中发出的一切相关文件为准,同时发包人有权就项目实施过程中依照有关规范提出合理的调整意见,承包人应予接受并按要求实施,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2 月 14 日至 2026 年 2 月 27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时,下午 2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50 号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
3.3 投标人通过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址:www.gd-zc.net)进行下载《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并严格按要求填写及加盖投标人公章。
说明事项:(1)投标人须保证所登记信息合法、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已成功办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2)若投标人采用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具体事项可与我司工作人员联系(邮箱:zc@gd-zc.net)。招标代理机构将采用收件方付款形式寄出招标文件,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3 月 6 日 14 时 30 分00秒【注:自 2026 年 3 月 6日 14 时 00 分 00 秒开始受理投标文件】,地点为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50 号三楼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一) 。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zc.net/)(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如有补充或修改,以上述媒体发布公告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东壹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猪翁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韶关市翁源县龙仙镇朝阳路 318 号 305 房
联 系 人:邝先生
电 话:020-38105666
电子邮件:27630987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50 号广联大厦 3 层
联 系 人: 钟小姐
电 话: 020-37803113-803
电子邮件: zc@gd-zc.net
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3日